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铁路局改革:由传统运输生产型向现代运输经营型转变

文章录入:北京华道众合咨询公司  文章来源:澎湃新闻  添加时间:2017-10-21
“根据总公司党组部署,沈阳铁路局积极稳妥启动铁路局公司制改革。为引导干部职工正确理解改革、积极支持改革,在全局开展了铁路局公司制改革专题宣讲。各单位高度重视,周密部署,迅速行动,按照局党委印发的宣讲材料,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宣讲、科室干部深入一线面对面向职工宣讲。”

2017年10月20日,沈阳铁路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题为《沈阳铁路局全面开展铁路局公司制改革宣讲》的文章披露了上述沈阳铁路局公司制改革进展方面的信息。
由传统运输生产型企业向现代运输经营型企业转变

“就铁路而言,总公司成立以来特别是去年以来,我们在深化企业内部改革、推进企业化和市场化经营、加强和改善党对国铁企业的领导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。无论是加快市场化改革步伐,实现企业市场化经营,还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,不断深化劳动用工、收入分配、人事制度改革,都需要新的制度机制作支撑,加快构建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。”

在铁路局公司制改革正有序推进之际,在《南宁铁道报》微信公众号10月20日发布的“铁路局公司制改革问答”(以下简称“《问答》”)材料,如是回答“为什么要实施铁路局公司制改革”这一问题。

“通过公司制改革,建立现代企业制度,能够有力促进由传统运输生产型企业向现代运输经营型企业转变,从而推进铁路事业步入持续健康发展轨道。” 《问答》指出。

另外,《问答》还对铁路局公司制改革涉及的改制后新组建的公司如何治理、职工劳动和社保关系如何接续、改制形式和公司名称、改革进度目标、推进改革的保障措施等问题作出了详细的回答。

根据《问答》,铁路局公司制改革后,“现有职工全部进入改制后公司,新公司继续履行改制前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。职工在铁路局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在改制后公司的工作年限。相关的社会保险、企业年金以及住房公积金关系变更至新公司。”

公司治理方面,《问答》指出,“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,铁路局改制后不设股东会,由总公司行使出资人职权。设立董事会、监事会和经理层。按规定设立公司党委会,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。依法建立职工董事制度、职工监事制度,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。在领导体制方面,改制后的公司坚持党的领导,实行‘双向进入、交叉任职’的领导制。在决策机制方面,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后,按照新的体制机制运行,将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、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,充分发挥党委会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保落实的政治核心作用以及董事会的决策作用、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。”

铁路局改制形式和公司名称方面,《问答》指出,“铁路局改制为总公司出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。总公司按照工商管理的相关规定,结合铁路经营管理实际,并考虑名称的历史延续性、品牌效应,确定铁路局改制后的公司名称。”